《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57-2000)标准变更申请资料目录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57-2000)标准变更申请资料目录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57-2000)标准变更应提交如下材料: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方法)变更审批表;
2.标准方法确认记录,人员培训及能力确认记录;
3.相关仪器设备信息表(包括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量程等);
4.采样管(含预处理系统)、一氧化碳测定装置等仪器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及一氧化碳测定装置的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整机照片(含仪器出厂编号、型号);
5.根据标准要求提供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标气证书及发票复印件;
6.方法证实报告(含二氧化硫检出限、测定下限、精密度和准确度)、模拟报告(含原始记录);
7.一氧化碳干扰试验结果报告;
8. 对上述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承诺书(须有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备注:上述材料中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应同时携带原件,用于对受理申请资料的核验。
承 诺 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单位承诺如下:
1.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隐瞒情况;
2.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57-2017)标准变更要求,已配备了相关仪器设备,并对仪器设备进行了检定/校准;
3.对标准的检测方法和人员能力进行了确认,能够满足检测要求;
4.根据标准变更要求,我单位开展了方法验证(含二氧化硫检出限、测定下限、精密度和准确度)和模拟检测(含原始记录),并出具了检测、验证报告;
5.我单位已具备使用新标准开展检测工作的条件和能力。
检验检测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